
新湖南客戶端11月29日訊(通訊員 蔣呂燕)執行工作是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,不僅需要“重拳鐵腕”,也需要“善意柔情”,既要維護法律的權威,也要彰顯司法的溫度。近日,東安法院執行干警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,成功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。
被執行人蘇某、雷某系夫妻關系,夫妻二人從事養殖工作。2018年至2021年期間,蘇某與雷某向申請人艾某以賒賬的方式購買飼料。2018年7月25日,蘇某與雷某向艾某出具了欠條一張,欠條上載明了蘇某、雷某尚欠艾某貨款49337元,若2023年5月30日前未還清貨款,按月息2%計算利息。欠條出具后,蘇某與雷某向艾某償還了9100元貨款,剩余40237元貨款一直拖延未付,故艾某訴至東安縣人民法院。經法院判決,蘇某、雷某于本判決生效十五日支付艾某40327元貨款及逾期利息。
因蘇某、雷某未按判決履行還款義務,艾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經辦案人員多次調查發現,蘇某、雷某現在冷水灘區農貿市場從事售賣雞鴨的工作,并且蘇某、雷某怠于履行法律義務主要的原因在于蘇某、雷某認為自己的雞鴨吃了艾某家的飼料才導致的大規模死亡,倆人因此虧損,故蘇某、雷某對艾某心生怨氣。
考慮到當事人年事已高,身體欠佳,執行法官上門調查情況,并積極與雙方當事人溝通,一方面勸導蘇某、雷某配合法院工作,履行義務,向其闡明雖然存在困難,但也要積極面對,逃避拖延解決不了問題,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。另一方面,執行法官向申請人講清了當事人目前的身體狀況和經濟條件,希望其多些理解。最終,蘇某、雷某現場主動償還艾某本金及利息1000元,承諾接下來每月履行還款義務。艾某也同意該還款計劃,自愿放棄對蘇某、雷某其他訴求的執行,雙方達成執行和解。
至此,該案件得到妥善化解,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,又兼顧到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。下一步,東安法院將繼續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不斷探索執行工作的新舉措、新方法,通過“剛柔并濟”精準執行,讓申請執行人感受到執行力度的同時,也使被執行人感受到執行的溫度,以司法之力守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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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編:何璐
一審:何璐
二審:王坤
三審:張明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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